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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设厅集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查工作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从8月份开始省建设厅组织五个专项督查组对全省22个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进行了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查。
督查组通过听取自查汇报、抽查行政执法案卷、评阅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等多种方式,对被检查单位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及清理情况、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情况和《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实施情况等多项内容进行了检查和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察组现场进行了交流沟通、核对确认,并进行梳理汇总,形成书面反馈意见,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通过此次专项督查,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提高了对依法行政的认识,增强了遵法守法用法意识和水平,同时也锻炼了队伍。为提高专项督查的实效,各督查组人员除了厅机关有关人员外,还选派了工作在全省建设系统一线的优秀法制工作者参加,通过督查既交流学习了各地经验,又达到传、帮、带的目的。(厅政策法规处 供稿 编辑 朱宇心)